2008年8月1日星期五

制约钢结构发展的因素

制约钢结构发展的因素
1、钢结构住宅体系缺乏统一的标准准则,因此从设计到施工、建筑防火及工程验收等环节差别较大,在设计规范、建筑防火(是以人为本还是以物为本-即对于多层住宅而言,人在1.5h防火要求时间内完全可以逃生)要求尚缺乏必要的有针对性的规范准则。
2、住宅建筑综合性比较强,平面布置比较复杂,使用要求比较高,钢结构作为建筑的一种结构体系虽然毫无技术问题,但整体钢结构体系(包括与各种围护构件的连接件的配套生产、防火材料、各种板材等)的采用在经济核算上、工程使用上尚有难度。
3、在住宅建筑中,结构体系不能外露,对钢结构构件的设计,钢结构的维护和防火、防腐带来困难。
4、缺乏合适的外墙板(包括屋面板),内墙板及楼面板等材料,因此,很难做到既要经济耐用,又能达到防火、防腐、保温、防水、隔声、隔热等要求。
住宅钢结构在我国已经进入起步阶段,作为房地产发展商应本着“冒可以冒的风险,不冒不可以冒的风险”的原则。因此,就长春项目而言,我们必须本着科学的审慎的态度对待我们的产品,不能头脑发热,盲目选择,必须要学会科学的思考,结合我国的住宅建筑发展的现状(大面积开发、分阶段滚动实施)进行综合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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